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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要闻

我校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纪实br——font style=font-size:14px加强领导 统一部署 完善制度 强化落实/font

来源:纪检监察室 作者:纪检监察室 摄影: 发布时间:2011-05-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启航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安全、有序,维护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学校特殊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招生就业管理处和各相关学院及单位积极主动采取一系列举措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纪检监察室严格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强化对艺术类专业省外校考、评卷、统分和成绩复核(评)等重要环节的监督,使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真正实现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到位

  一是调整了学校特殊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招生就业工作的学校领导、学校纪委领导、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工处、计财处、纪检监察室、相关学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形成了学校特殊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就业管理处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召开了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动员大会,校党委副书记黄士安、校纪委书记王玉芝等学校领导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指示,要求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做好艺术类专业考试各重点环节工作;强化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监督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提高制度执行力;严肃招考纪律,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严肃性,真正做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

  三是为了做好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不断提高生源质量,学校特殊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校党委副书记黄士安和纪委书记王玉芝就当前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分别深入相关学院和单位进行调研,并提出了201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四是学校党委副书记黄士安、纪委书记王玉芝亲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现场,实地查看和了解校考考点的组织工作、现场考试规范情况,并对评分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慰问。同时,还加大巡视力度,先后对校考美术专业评卷、表演专业(空乘方向)复评、音乐播音专业复核等现场进行巡视,指导艺考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二、科学规范考试制度,措施到位

  一是修订完善考试操作规程。为了使考试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招生就业管理处根据《江西省2011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调研情况,修订完善了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程序和评判标准,编写了《南昌航空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手册》,并下发到参与招生考试的评分教师和工作人员手中,以帮助组织和实施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评分教师和工作人员全面了解艺术类招生和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公正。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学校招生就业管理处及音乐、文法、艺术与设计等相关学院分别组织参与招生考试的评分教师和工作人员集体学习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政策、规定,并对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操作规程、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进一步明确了招考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增强了评分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为保证摄像的质量和视频资料的完整性,招就处还组织对参与艺术类专业校考现场的摄像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是细化考试关键环节。其一,赴省外校考各考点评分教师选派采取抽签方式,实行原籍回避制,且不能连续两年在同一考点。其二,严格命题、试题库、试卷及评分表管理,各校考考点试题从试题库随机调取,密封后随机抽取,专人保管;试卷及评分表考试结束后立即密封,连同影像资料交招生就业管理处统一保管。其三,美术专业评卷、表演专业(空乘方向)复评工作采取选调评分教师,严格实行统一地点、统一时间、随机分组、独立评分、封闭管理;音乐、播音、服表专业校考复核工作均采取随机抽取专业成绩排名靠前考生录像,由专家组逐个复核的制度;美术专业校考复核工作由专家组对拟发合格证数的120%考生试卷进行复审,从而真正做到客观、公正。

  三、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履职到位

  学校纪检监察室本着“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原则,全程参与了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命题抽取、省外考点校考、评卷及统分、复评复核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并与招生就业管理处密切配合,不断加强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

  一是协助完善艺术类考试操作规程。为创新工作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广大考生的利益,学校纪委以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为契机,积极协助招生就业管理处进一步完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操作规程。学校纪委领导多次协调召开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会议或与招就处等相关部门领导沟通,就修订和完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命题及试题库保管,艺术类专业考试监考人员、评分教师、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分细则以及考试操作规程等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组织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是加强监督,认真履行职责。其一,学校纪检监察全程参与了艺术类专业省外校考、美术评卷、统分和成绩复核(评)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其二,选派学校纪委委员、学校特邀监察员、基层纪检委员参与艺术类考试复核、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复评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三是严格执纪。其一,在省外校考、美术阅卷、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复评、音乐、播音、服表、美术成绩复核等现场,严格考场纪律,评分评卷教师手机一律统一保管,严禁中途离岗、串岗。其二,为保证评分的公正性,杜绝人情分,艺术类专业考试复评、复核(议)小组成员的组成采取选派校内部分教师和聘请校外专家相结合方式,由纪检监察室随机抽取3—5人组成复评、复核(议)小组。其三,对艺术类招生考试初试中个别评分教师出现的漏打、错打分数等问题,由学校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给予认定和严肃处理,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