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江西新闻》以“疫情防控要坚持法治思维”为题报道我校聂平平教授文章
启航网讯 2月17日,《江西新闻》以“疫情防控要坚持法治思维”为题报道我校聂平平教授文章。
原文:
疫情防控要坚持法治思维
作者:聂平平(南昌航空大学文法学院教授)
鼠年欢庆的序幕正待拉开,一场突如其来、猝不及防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骤然笼罩在中华大地之上。这是一场公共卫生领域的恶性突发事件,对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构成了严峻挑战。在2020年2月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坚持法治思维、依法防控,是打赢这场战役的有力保障。
一、法治是治国之重器,疫情防控要补齐立法短板和弱项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也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根本遵循。从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到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我们发现在疫情防控的相关立法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需要补齐,如:进一步从立法层面完善疫情报告和发布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限;进一步扩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调整范围,加大打击和惩治乱捕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力度等。2020年2月14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随着相关法律的修缮,不仅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会得到加强,疫情防控的制度堤坝也将更加牢固。
二、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疫情防控要慎用行政思维
当前,内地省市均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级政府依法具有了划定控制区域,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等应急处置权。授予地方政府这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权,对于防控疫情无疑非常重要,但这绝不意味着,应急处置权就可以滥用,而是要求地方政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要把法治思维贯穿到疫情防控全过程。一些地方政府出现了不当行政行为,过于“硬核”的措施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在疫情防控的紧急状态下,必然涉及到公民权利的消减,即为了防控疫情的需要,国家可以通过采取隔离治疗、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宣布或认定疫区等措施对公民的自由进行限制,但对公民权利的消减必须遵循法治的基本原则,必须遵守宪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条文规定。
三、宣扬法治、公开疫情,莫让谣言裹挟舆论
疫情防控连同与之相伴的谣言治理,是检验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试金石。今天,中国社会已经进入自媒体时代,网络谣言传播的速度和危害是2003年非典时期所不可比的。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当公开信息缺失,各类谣言就甚嚣尘上,这不仅有损政府公信力,甚至导致疫情在更大范围内的蔓延和扩散。国务院在今年1月24日发布公告表示:对涉及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线索,国务院督查组将直接派员进行督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因此,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积极应对疫情,不传谣造谣、不瞒报疫情、不抗拒排查隔离防控措施,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正确理解不走亲访友、不聚餐、不群集的重要性,确保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的有序推进,让疫情防控成为生动的法治宣传和实践课。惩治造谣传谣只是辟谣的治标之举,及时回应和主动信息公开才是治本之策。因此,疫情公开是一项低成本、高效率且最为基础性的法治原则,也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有效应对危机管理的根基所在。
四、法者、治之端也,唯有法治方得正义
一场疫情,折射出人生百态。就在全国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我们看到了坚守岗位的医务人员,看到了医疗战线驰援湖北的逆行者,看到了慷慨捐助的社会人士,看到了深入疫情一线的媒体记者,看到了祈祷祝福的善良网民,他们在为抗击疫情并肩作战,攻克时坚。当然,也看到了一些地方封村封路、过度执法;看到了一些民众刻意隐瞒、拒绝管控、逃避隔离;疫情的发展会导致防疫物资需求的爆发式增长,不乏有人坐地起价,高价售卖防疫物资;还有人肆意发布虚假信息,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以上种种不法行为对疫情防控带来干扰,令人担忧。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才能最大限度保障疫情防控秩序和社会秩序。党中央、国务院依据宪法、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依法出台各种疫情防控指导意见,到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发布,再到依法查处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把法治精神贯穿到了疫情防控全过程。事实证明,坚持依法防控,不仅是增强“免疫力”、提高“战斗力”的良方,也让疫情防控更加精准有效。
法治是社会的最大公约数,其本意是一个约束各方、形成共识的治理方式。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疫情防控是一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我们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法治思维战胜疫情,把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治理效能,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建设,筑牢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法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