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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件精神

来源:文法学院 作者:汪淑 摄影: 发布时间:2012-05-21 浏览次数: 【字体:

启航网讯  5月18日下午,文法学院举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会由党委书记刘继勇主持,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了学习会。

  在学院党委委员王红奎带领大家学习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后,刘继勇书记和肖华锋院长相继进行了主题发言。

  刘继勇说,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最近颁布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就贯彻落实《规范》有关工作发出通知。颁布《规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 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任务。刘继勇结合学院工作,对学院学习贯彻《规范》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认真抓好《规范》学习宣传。目前,学院已给每位教职工办公系统邮箱发送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系、部、中心、办公室要在学习会后结合学习石秋杰活动,组织丰富多样的活动,贯彻落实好《规范》工作,全面落实师德规范要求,为人师表,进一步完善我院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将师德规范要求落实到教师日常管理之中;二是要充分利用学院网页、《文法观澜》等媒体平台,刊登相关专题文章,大力宣传《规范》精神,努力营造全院师生重德养德的浓厚氛围;三是要切实加强师德教育。将学习师德规范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全面加强和改进师德教育。同时通过挖掘身边典型,结合创先争优和学习石秋杰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优秀教师,树立学院教师良好职业形象。

   肖华锋在随后的讲话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办学层次的不断提高提升,高校师德建设不仅面临来自社会、学校和学生的挑战,同时还有来自教师自身的挑战。在这种形势下,作为每一位高等学校的教师都应该通过学习贯彻《规范》进一步塑造高校良好师德,在工作中按照《规范》精神严格要求自己,以石秋杰为榜样,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具体说就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要爱国守法,绝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二是要敬业爱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真心关爱学生,公正对待学生,教书育人,用自己优秀的道德风尚培养学生做事做人,同时让学生切身感受到学校和教师的关爱;三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学术道德教育,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四是不断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教师要进一步充实提高自己,以身边的典型为学习榜样,树立新时期高尚教师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