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角洲征地建设新校区的决策过程
一、由来
1998年11月下旬,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在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的意见》。根据这一文件精神,1999年10月,中共江西省委决定,选择南昌航空工业学院为高等学校“三讲”教育试点单位,探索高校如何开展“三讲”教育活动的路子。于是,我院在10月下旬到12月底的两个多月时间里,认真开展了“三讲”教育。在“三讲”教育的四个阶段中,包括了自我剖析听取意见和认真整改总结提高两个阶段。在听取意见的过程中,党委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到对党委班子的意见1019条,巡视组把这些意见梳理为104条,主要包括思想不够解放、开拓精神不强等四个方面。在整改阶段,针对教职工的意见,12月24日,四届74次党委会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方案中包括“积极扩大办学规模,正确处理外延发展和内涵发展的关系。”
2000年5月8——11日,学院召开第五次党代表大会,党委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必须抓住机遇,适度加快外延的发展。我院的办学规模,一定要高于全国校均水平。”
2001年2月21——23日召开的年度党代会,会议批准的学院《“十五”发展计划及2015年规划》更明确地提出:“积极争取政府的政策和财力支持,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征用土地建设新校区。”党委年度工作报告中也提出:“按照省计委和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抓紧做好新校区的规划和准备工作。”经过15个月的酝酿,征用土地建设新校区已经成为学院的共识。
二、选址
此后,党委分别召开了离退休院级干部座谈会、中层干部会议和临时教代会,专门就征地数量和选址问题,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与建议。2001年5月9日,党委在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召开了关于征用土地建设新校区问题的专题会议,作出了三条决定:第一,初步拟定向教育厅呈送报告,请求征用紧靠学院的红光厂以东、青山湖南大道以西、湖坊村以南、解放西路以北的250亩土地建设新校区;第二,考虑到这250亩土地虽然可以和老校区连成一体,但存在地处洪都机场跑道净空边缘,飞机起飞时噪声大、建筑物高度受限,以及市政府拟在此处规划建设建材大市场、地价贵(30万/亩)等弊端,同时,教代会代表又有另外选址征地的建议,因此责成工作班子就征地数量和地址提出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优化比较,供党委决策参考;第三,征用土地进入实质性操作前,需再次召开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5、6月,为了选好新校区地址,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利用双休日到南昌市郊区进行实地考察。昌东紫阳大道以南、瑶湖以西地块,地块面积大,属于省政府推荐的规划高校园区,临湖且平坦,但是高压线密集,地块内有几个村庄、容易在征地过程中产生纠葛。昌南莲塘地块,土地连片,但不属于市政府规划发展的区域。昌北经济开发区地块,地块小,连成一片的基本没有。他们还到生米、省庄、乐化民用机场东侧等处进行了考察。最后考察了昌西南的前湖以东地块,班子成员对卧龙岗附近的这一地块产生了好感:一是这里属于市政府规划的高校园区重点发展区域;二是周边环境好,东面是规划中的丰和南大道、北面是前湖大道,交通便利,南面是规划建设的傩文化主题公园,西面是前湖;三是既有平地也有海拔50米以下的小丘陵,而且土地远离村庄、征地纠葛相对较小,但水田低洼,垫沙垫到与丰和南大道等高的开销大。于是,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钟家明、吴新雄同志就将在红角洲征地建设新校区的意向进行了汇报,争取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
三、决策
2002年7月10日,党委召开五届38次会议,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征地建设新校区作出决定:第一,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市政府的意见,学院同意放弃原在学院周边征地的计划,拟在市政府修改后的红谷滩规划图的红角洲A区征地;第二,在市政府批准的前提下,征地2200亩左右(其中丘陵地不小于1000亩);第三,征地价格最高不超过38000元/亩;第四,新校区规划使用的原则一是按2010年学生规模2万进行设计,工程分两期,第一期2005年完成;二是第一期工程按在校生1万的规模设计建设;三是为力保2003年8月新生入住新校区,尽快明确一期第一年的建设项目,并保质保量地加紧建设;第五,一期工程总投资3亿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2亿,民间引资1亿。
2002年7月16日,在红角洲征地2250亩建设新校区的协议签字。
9月5日,党委召开五届39次会议,决定成立新区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明确提出了四点应注意的问题:一是指挥部办公室要理清与后勤管理处的关系;二是新校区建设是我院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工程,要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资金的有效使用;三是办公室要抓紧组建党支部,加强办公室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在新区建设中不发生干部的违纪违法事件,办公室要抓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杜绝个人随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四是尽快将引资问题列入工作议程。
11月29日,党委召开五届44次会议,讨论了新区建设初步预算,确定:2002年征地费8550万,勘探、设计规划费500万,低洼水田填沙土方工程费1000万。2003年3万平米教学楼、1万平米艺术楼、1万平米体育训练馆、3.2万平米学生宿舍楼、0.75万平米食堂、0.5万平米单身教工楼以及运动场、道路、绿化、水电管网等费用总计13450万。
12月26日,新校区建设奠基仪式在红谷滩红角洲举行。省委副书记吴新雄、省人大副主任卢秀珍、省政协副主席黄懋衡、黄定元等领导同志出席。2003年4月的一天下午,党委组织党代会代表视察了新校区建设工地。代表们站在卧龙岗上,远眺幢幢拔地而起的楼房,都认为党委的决策是正确的。
四、体会
整个决策过程中,有以下四点是值得肯定的:
第一,抓住机遇、及时决策。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对高等教育发展的表述是“稳步发展高等教育”。1999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对高等教育发展的表述加了“积极”二字,改为“积极稳步发展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规模有较大扩展,入学率接近15%”。1999年6月江泽民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又提出,要根据需要和可能,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不再提“稳步”二字。党委及时、准确领会了中央这些提法变化的精神。到了2005年10月,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又删去了“积极发展”,表述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这说明新世纪最初的几年,是高等教育较快发展的一个机遇,如果我们当年没有抓住这一机遇,等到2005年以后再征地建设新校区,可能难度就大多了。
第二,坚持群众路线、民主决策。我们自始至终认真听取了教职工的意见建议。例如,我们是接受群众“三讲”教育中的批评,针对“思想不够解放,开拓精神不强”等存在问题,在整改过程中决定征地建设新校区的。又如,从打算在学院周边征地,到改为在红角洲征地,就是听取并采纳教代会代表关于另外选址征地的建议的结果。
第三,多方案比较、科学决策。我们在选址问题上,多处考察,反复比较,做到了择优科学选址。
第四,程序规范、集体决策。我们自始至终坚持了通过党代会、党委会等形式,投票表决,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策,防止了个人专断。